關于網站備案,國家除了以前的工信部要求備案以外,後來又要求公安備案,我們這邊都是無條件配合的,今年也接到多次電話要求辦理,但可能他們内部系統和溝通有些問題,早就辦理了公安備案的網站也一遍又一遍接到要求辦理的通知。我的個人網站早就辦理了工信部備案、公安備案,上周又接到公安分局、街道派出所片區民警的催辦電話😓。
而且上周還接到某公安分局通知去一趟,對于我們單位某個網站中發現“弓、弩”字樣進行了筆錄,以前類似這樣的問題都是打電話、發短信或者加QQ,通知我們删除就算了,這次是按照“案件”來辦理的,我們這個類似黃頁的老網站是很多年前建的,各種商家經營各種産品,其中包含了一些工藝品或者體育用品,也許就是某些關鍵詞觸發了監管。分局筆錄完畢後,還要單位到駐地派出所接受警告處罰,搞了兩個上午的時間。
民警同志告訴我自從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2017年6月1日實施後,這些關鍵詞的監管更嚴格了,這次給我們的處罰是最輕的警告處罰,還不涉及罰款等,讓我們以後還要自查、更加注意。
我們回來後就把那些頁面删除了,同事繼續站内搜索還有“玩具槍”什麼的,想想這樣自查怕是總會留有隐患,這個站的流量也不多了,用戶也不多,廣告收入很少,幹脆就把該網站關閉了,避免以後可能出現的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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